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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总院办公室主任职责和职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

工作职责和职权:

1.1 在院长领导下,负责院办公室的全面工作。包括:文秘、打字、复印、小车使用和司机管理。
1.2 负责领导秘书起草以院名义上行、下发文件,有权修改或提出建议。
1.3 负责领导文书正确使用院印章和院领导名章,进行文书档案归档、文书管理的安全保密,及时清理、退还。
1.4 院内机关和各单位可进行督促检查,承办院领导的指令。
1.5 在院领导指示下,有权组织院内的各种行政会议、例会、职工大会。
1.6 根据工作需要或院领导指示,批准复制打印公文、档案。
1.7 受院领导的委托,可以行使院领导所委托的权力。    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2610222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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