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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职责
1.1 在院长和物业公司经理领导下,负责行政科的全面工作。
1.2 负责全院公用房屋的维修管理工作。
1.3 对院住宅区私有房屋(按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)的公共部分及公共设施的维修、维护负责。
1.4 负责院内厂区和家属区绿化及办公楼内外环境卫生工作。
1.5 承担院内的各种基建任务,制定审查预决算。
1.6 负责全院的供暖及其设施、设备的安装和维修。
1.7 掌握相关政策,负责向业主(房屋住户)收取取暖费、水电费的工作。
2、 职权
2.1 对本职工作的提出建议的权利。
2.2 有权安排本科室各工种人员的工作。
2.3 有权检查本科室人员出勤、工作态度、劳动纪律等情况。
联系电话:26102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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